面对劳动争议却没有相应证据的情况,劳动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搜集或寻找间接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及争议事项。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1.寻找间接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同事的证言、工作邮件、社交媒体上关于工作的讨论等,这些都可能作为辅助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2.申请调取证据: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请求其调取用人单位掌握的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等。
3.利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
(1)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该通知中列出的各项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用记录等,来主张劳动关系的存在。
(2)这些凭证中,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为劳动者提供了额外的维权途径。
4.咨询专业律师:鉴于劳动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劳动者在搜集证据和准备材料的过程中,不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却发生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与调解: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快速且成本较低,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
2.劳动仲裁:
(1)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应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间接证据和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
3.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4.特别注意: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找法网提醒,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可参照以下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都能直接证明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取报酬的事实。
2.用人单位发放的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这些证件通常由用人单位制作并颁发给劳动者。
3.招用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4.考勤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通常能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他同事的证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需注意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