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留下的福利房怎么办手续
更新时间:2025-02-0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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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父母留下的福利房,办理的手续是需经居委会开继承人证明、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再至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后至测绘部门测绘,持产证、公证书、测绘证明至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并缴税,换领新产证完成继承。
一、
继承父母留下的福利房怎么办手续
继承父母留下的福利房如下办理手续:
1.应前往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这是确认继承人身份的重要步骤,需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以证实被继承人的离世事实。
2.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是确认继承权的有效方式,完成公证后,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确保房屋信息的准确性。
3.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文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并在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这一系列步骤完成后,即完成了福利房的继承手续。
二、
继承福利房需开具哪些证明
在继承福利房的过程中,需要开具多种证明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继承人证明,由居委会出具,用于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死亡证明,由派出所出具,用于证明被继承人的离世事实。
3.还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4.在办理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继承登记时,还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房屋测绘证明等相关材料。
5.在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时,需领取完税凭证以证明税费的缴纳情况。
这些证明的开具和提供是继承福利房不可或缺的环节。

三、
继承父母福利房的法律依据
继承父母福利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的,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协议等。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统一制度,以及登记机构的职责范围。
3.在继承开始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
找法网提醒你,这些法律规定为继承父母福利房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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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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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父母买的单位福利房怎么继承
父母的房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