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班三天试用期没有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要求支付应得工资。
1.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处理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若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进一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直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找法网提醒,试用期三天离职不给工资明确属于违法行为。
1.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并支付工资。
2.试用期三天虽短,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理应获得相应报酬。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及提起诉讼等。
3.劳动者还应注意,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面对试用期三天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沟通协商: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自身诉求,了解未支付工资的具体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
2.收集证据: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出勤记录、离职证明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3.投诉举报: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4.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效果不佳,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等。
5.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