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律师一般多久去会见”的问题,法律并未设定具体的时间间隔或次数限制。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即开始会见和通信。
2.这意味着,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灵活安排会见的时间和次数。
3.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会根据案情进展、证据收集情况以及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需求,合理确定会见的频率。
4.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则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找法网提醒,律师想要会见在押的当事人,需遵循一定的程序。
1.辩护律师应直接联系看守所进行预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看守所在查验这些材料后,通常会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3.在侦查期间,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看守所或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需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4.会见过程中,看守所或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会见顺利进行,并告知双方遵守相关规定。
5.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也不得派员在场,以确保会见的私密性和公正性。
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主要扮演法律顾问的角色。
1.他们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关于法律程序、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疑问。
2.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还可以向当事人核实有关证据,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
3.律师还可以根据案情需要,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指导当事人如何应对审讯和庭审。
4.通过会见,律师能够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律师的介入也有助于缓解当事人的紧张情绪,增强其应对诉讼的信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