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请了律师自己可以不去,根据《仲裁法》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1.这意味着,当您委托了律师代理您的仲裁案件后,您有权选择不亲自出席庭审,而由您的律师代表您进行陈述、辩护等仲裁活动。
2.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本人可以不去,但仍需确保您的律师已经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具备代表您进行仲裁活动的能力。
仲裁开庭委托律师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选择合适的律师:您需要选择一位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来代理您的仲裁案件。可以通过咨询朋友、家人或同事的建议,或者通过律师协会、互联网等渠道来寻找合适的律师。
2.签订委托合同:在选定律师后,您需要与律师签订一份正式的委托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事项、权限、费用等。
3.准备委托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您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有您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以确保律师能够代表您进行仲裁活动。
4.提交相关材料:在委托律师后,您需要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及时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申请书等文件。
5.等待仲裁开庭:在提交完相关材料后,您需要等待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在开庭前,您可以与律师保持沟通,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和庭审策略。
找法网提醒你,虽然仲裁开庭时请了律师代理,但如果您无故不参加庭审,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视为放弃权利:如果您在仲裁开庭时无故不参加庭审,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视为您放弃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权利。这将对您的仲裁案件产生不利影响。
2.仲裁裁决可能对您不利:由于您未参加庭审,仲裁委员会可能无法全面了解您的意见和证据。这将导致仲裁裁决可能更多地基于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作出,从而可能对您产生不利结果。
3.影响后续法律程序: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希望提起法律诉讼,但由于您在仲裁开庭时未参加庭审而导致裁决结果对您不利,那么这可能会影响您在后续法律程序中的胜诉机会。
因此,即使您已经请了律师代理仲裁案件,也应尽量参加庭审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