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加盟费合同上明确注明“不可以退款”的条款,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同中的这一规定并不绝对排除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益,具体如下:
1.如果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误导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等情形,该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
2.即便合同中有此规定,若特许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存在违约行为,加盟商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退还加盟费。
因此,关键在于分析合同的具体内容、履行情况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策略。
找法网提醒,加盟商在特定情况下可要求退还加盟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加盟商虽缴纳了加盟费,但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加盟商已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因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如特许人在同一地区允许多家加盟商加盟,构成根本违约;
3.加盟商在签订合同前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基于虚假信息而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
在这些情况下,加盟商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特许人提出退还加盟费的请求。
若特许人拒绝退还加盟费,加盟商可采取以下措施追回:
1.尝试与特许人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解决争议;
2.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特许人的违法行为;
3.加盟商也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加盟商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特许人存在违约行为或合同存在无效情形,以支持其退还加盟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