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如下办理:
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时,可随父方生活。
2.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也可获准许。
3.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父母的生育能力、子女的生活环境、有无其他子女等,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4.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他们有能力帮助照顾,这也将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5.特别地,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且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也可获准许。
6.《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离婚时,女方提出财产分割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这些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1.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这包括协商共同财产的归属权,可以约定归其中一方所有,或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为这一过程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找法网提醒你,女方先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她需要退还彩礼。
1.彩礼的退还与否与谁提出离婚无关,而是取决于是否存在特定的法定情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在离婚时才需要退还彩礼。
(1)如果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
(2)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这里的困难是指男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如果不存在这两种情况,即使离婚也不需要退还彩礼,因此在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