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不能免除债务,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时,通过法院宣告破产,并依据破产程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1.在破产过程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清算并用于偿还债务,但并不意味着债务被完全免除。
2.破产财产在清偿时,需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这些顺序包括:
(1)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因此,即使企业或个人进入破产程序,其债务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偿,不能免除。
找法网提醒你,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破产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旨在保障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些费用是破产程序中必不可少的开支,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清偿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3.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在清偿完职工债权后,接下来清偿的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清偿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即除了上述优先债权和职工债权以外的其他债权。这些债权在清偿顺序中位于最后,但仍有权在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