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抵押人如何受偿
更新时间:2025-02-01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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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多个抵押人受偿是依据登记或生效时间定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例分配,确保有序受偿。对于已登记的抵押权,其清偿顺序依据登记时间的先后确定,先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若登记时间相同,则各抵押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分享抵押物变价所得。
一、
多个抵押人如何受偿
在涉及多个抵押人的情况下,受偿如下:
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受偿顺序主要取决于抵押物的登记情况。
2.若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则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若登记顺序相同,则各抵押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3.若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经登记,则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同样,若生效时间相同,则按债权比例分配。
这一规定确保了抵押权人能够按照既定规则有序受偿,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抵押物的清偿顺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1.对于已登记的抵押权,其清偿顺序依据登记时间的先后确定,先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若登记时间相同,则各抵押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分享抵押物变价所得。
2.对于未登记的抵押权:
(1)若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则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生效时间早的抵押权优先于生效时间晚的抵押权。
(2)若多个抵押合同均未登记且生效时间相同,则同样按照债权比例分配。
这一清偿顺序确保了抵押权人之间的公平与正义,防止了因清偿顺序不当而引发的纠纷。

三、
抵押权未受清偿处理方式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仍未得到清偿时,抵押权人有权采取措施实现其抵押权。
1.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抵偿债务,若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若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超出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若不足清偿债务,剩余部分由债务人负责清偿,抵押权人还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索债务,如向债务人提起诉讼等。
找法网提醒你,这些处理方式为抵押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保障了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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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多个抵押担保人债务如何承担
民法典规定,担保责任需依据担保类型确定。对于抵押担保,以抵押物承担责任;保证担保则按约定承担责任,无约定则共同承担。当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时,债权人按约定实现债权;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若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则先就该物实现债权;若为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择其一实现债权,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对于多个保证人,应按保证合同约定份额承担责任;无约定时,债权人可要求任一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何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法律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受让人已经取得抵押物,抵押权人能否像抵押人请求赔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且抵押权不受影响,虽然抵押物已经转让给受让人,但是抵押权人在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依然存在,在债务得不到清偿时,依然可以拍卖抵押物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