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涵盖了广义与狭义两种范畴,具体如下:
1.广义的票据行为,是围绕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而展开的法律行为,其范围广泛,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一系列行为。
2.而狭义的票据行为则特指票据当事人以承担票据债务为直接目的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类型。
1.广义的票据行为,从更宽泛的视角定义了与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旨在调整票据流转过程中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动。
它不仅包括了票据的创设、权利的转移、债务的确认,还涵盖了票据的修改、权利的限制、债务的履行以及多种辅助性、保障性的行为。
2.而狭义的票据行为,则聚焦于票据当事人之间因承担票据债务而产生的直接法律行为,这些行为是票据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确保了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
找法网提醒,狭义票据行为的六种类型:
1.出票:出票是票据行为的起点,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要求出票人按照法定要求制作票据,并在票据上记载必要事项后签名,最后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
2.背书:背书是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背书转让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式,通过背书,票据上的权利得以连续转移。
3.承兑:承兑特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使得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债务,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第一位的责任。
4.参加承兑:参加承兑是一种辅助性的票据行为,由票据的预备付款人或第三人为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代替承兑人进行承兑,以防止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行使追索权。
5.保证: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而进行的票据行为。保证人为被保证人的票据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保付:保付是支票特有的票据行为,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诺负绝对付款责任。一旦支票被保付,付款人即承担无条件付款的义务,无论支票背后的资金状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