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并不就会被判刑,看守所作为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其存在仅表明个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并处于侦查阶段。
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需进行讯问,若发现不应拘留,将立即释放。
2.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包括提请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继续侦查以及撤消案件等。
因此,是否判刑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
看守所与拘留所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羁押场所,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羁押对象不同:
(1)拘留所主要羁押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
(2)看守所则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部分短期服刑的罪犯。
2.羁押期间不同:
(1)看守所的羁押期限可能较长,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可达37天,整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
(2)拘留所的羁押期限相对较短,最长不超过15天。
3.会见权不同:
(1)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但需向拘留所提交申请;
(2)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在侦查期间不得会见家人,但可以与辩护律师会见和通信。
4.不得羁押的情况:两者均对特定人群有不得羁押的规定,但具体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如看守所对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严重疾病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不予收押。
找法网提醒你,进入看守所后,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以下几种处理:
1.提请批准逮捕:若公安机关认为有逮捕必要,将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并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继续侦查:若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若经调查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符合其他撤案条件,公安机关将释放被拘留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以上处理均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