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伙做生意被坑了钱的问题,是否能要回来,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伙协议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
1.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损失的分担方式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处理方式,那么可以依据协议来寻求赔偿。
2.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违约或其他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损失。具体能否要回钱款,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找法网提醒,合伙人退伙时,其本金的处理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
1.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退伙时本金的退还方式,那么应按照协议执行。
2.若协议未明确规定,则通常需要根据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这一过程中,若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了损失,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从其应得的本金中扣除相应数额。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退伙时如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应待该事务了结后再进行结算。
合伙人死亡时,合伙合同是否终止取决于具体情况及合同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终止(如法人解散)时,合伙合同原则上终止。但这一规定存在例外情况:
1.合伙合同可能另有约定,明确了在合伙人死亡等情况下合同不终止。
2.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合同不宜终止。
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首先查看合伙合同的约定,并综合考虑合伙事务的实际情况,以确定合同是否应终止。若合同终止,还需进行相应的清算和财产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