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时,哺乳期女员工有权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破产清算并不等同于可以随意解除与哺乳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2.公司应确保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继续履行对哺乳期女员工的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或调整工作安排以适应其哺乳需求。
3.若公司因破产清算确需裁减人员,应优先考虑保留哺乳期女员工的岗位,或在无法保留原岗位时,提供合适的替代岗位。
4.若确实无法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并确保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的相关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公司还应协助女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手续,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哺乳期女员工若被公司违法辞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具体而言,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即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3.对于哺乳期女员工而言,其赔偿金应至少包括其在职期间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并可能涉及其他因违法辞退而产生的损失赔偿。
4.公司还应确保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找法网提醒,尽管哺乳期女员工受到特殊保护,但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公司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女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2.女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女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
4.女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哺乳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