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有没有危险犯
更新时间:2024-12-3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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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过失犯罪有危险犯。在我国,过失行为若导致公共安全面临危险,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构成危险犯,如过失放火罪、决水罪等。
一、
过失犯罪有没有危险犯
过失犯罪中确实存在危险犯。
1.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危险犯并非仅限于故意犯罪,过失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构成危险犯。
2.当过失行为导致公共安全面临危险时,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也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因过失行为构成的放火罪、决水罪等,均属于过失危险犯的范畴。
二、
过失犯罪危险犯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关于过失犯罪危险犯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中。
1.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放火、决水、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只要实施了这些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可构成犯罪。
2.对于过失犯前款罪的,即过失放火、决水等,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幅度,体现了对过失危险犯的处罚原则。

三、
哪些过失犯罪属于危险犯
属于过失危险犯的过失犯罪,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的领域。
1.包括但不限于因过失行为构成的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
2.这些犯罪行为的共同特点在于,它们均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即便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结果,其潜在的危险性也足以构成犯罪。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过失犯罪,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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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中有没有危险犯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过失犯罪是包括危险犯的。危险犯是指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例如,伪造公文、印章罪。危险犯又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以侵害行为已有现实的危险发生为成立要件;抽象危险犯则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即认为危险发生,从而导致犯罪。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这种结果的,构成过失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过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需负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或就业时,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得隐瞒。然而,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则免除这一报告义务。
过失犯罪中有危险犯吗
过失犯罪中同样存在危险犯。危险犯是指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构成犯罪的犯罪行为,例如伪造公文、印章罪。危险犯可细分为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前者要求侵害行为已产生现实危险;后者则仅要求实施犯罪行为即视为危险发生。
对于过失犯罪,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个人在入伍或就业时,需向相关单位如实报告其刑事处罚历史,不得隐瞒。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可免除此报告义务。
过失犯罪有主观危险性吗
过失犯罪没有主观恶性。过失犯罪有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