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主责任险的框架下,被保险人明确为雇主而非雇员。
1.这是因为雇主责任险的本质是雇主为了转嫁因雇员在工作中受伤或罹患职业病而可能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所购买的保险。
2.根据《雇主保险责任条款》的相关规定,当雇员在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职业病时,雇主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因此,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无疑是雇主本人。
找法网提醒,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保险标的不同: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因雇员受伤或患病而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不同:意外险通常不承保职业病,且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侵权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雇主责任险则对职业病及雇员在执行任务时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均提供保障。
3.保障期间不同:雇主责任险仅保障雇员在受雇且执行任务期间的风险,而意外险则覆盖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的所有意外事故,无论是否与雇佣关系相关。
4.投保人范围不同: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只能是雇主或政府相关部门,雇员不能为自己投保。而意外险的投保人则更加广泛,包括雇主、雇员及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
5.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不同: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具体的人,可以指定受益人。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受益人通常为雇主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金明确归属于雇主。
1.该险种旨在补偿雇主因雇员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当达到理赔条件时,雇主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领取赔偿金。
2.雇员无权直接要求获得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金,他们只能通过雇主获得相应的事故赔偿金。
3.如果雇主已购买雇主责任险并获得保险赔偿,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经济负担,但不影响雇员依法享有的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