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没下来不一定要去上班。
1.若停工留薪期已满,则劳动者需回归工作岗位;反之,若停工留薪期未满,或劳动者因伤势严重仍需治疗并已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则无需前往公司上班。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待遇及期限,确保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因此,是否上班,关键在于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状况。
找法网提醒,认定工伤后,是否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并非一概而论。
1.若工伤治疗结束后,未对肢体功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单位与个人均无异议,则可能无需进行伤残鉴定。
2.若存在任何一方持不同意见,或工伤确实导致了伤残,那么进行伤残鉴定便是必要的,以明确伤残等级并据此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能力鉴定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作为前置条件。
2.这意味着,未经过工伤认定的职工,其伤残情况无法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确认和评估。
因此,对于未获得工伤认定书的职工而言,他们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程序,待获得认定决定后,方可进一步申请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