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了别人后,原告确实有权申请撤回其起诉。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判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而是否准许撤诉,则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这意味着,在案件宣判之前,原告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表达撤回起诉的意愿,但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法院。
找法网提醒,撤诉作为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提出的,任何强迫或动员原告撤诉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2.撤诉必须合法,即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进行,且不得有规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3.撤诉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提出撤诉的人,如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
4.撤诉的申请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在具体操作中,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撤诉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即案件将不再继续审理。
2.撤诉后,原告的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就同一事实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撤诉的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撤诉是由于原告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法院可能会依法处理这些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准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