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更新时间:2024-12-11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北京成立公司需遵循的流程和要求是总公司设立包括名称预先登记、前置审批、递交材料、领执照、刻章和开银行账号等。分公司设立流程类似,名称、场所和负责人需合法,经营范围不超总公司。
一、
北京成立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在北京成立公司,无论是设立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要求:
1.对于总公司的设立,其流程通常包括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前置审批(如适用)、网登约号并递交相关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备案刻章、以及开设银行账号等步骤。
2.对于分公司的设立,虽然它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并不具备独立性,但其注册流程与总公司相似,也需遵循相应的规定。
(1)分公司的名称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营业场所,并指定分公司负责人。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
成立北京公司的具体要求
找法网提醒,成立北京公司,除了需要遵循上述流程外,还需满足一系列具体要求。
1.公司名称的选择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公司需拥有合法的营业场所,这是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
3.公司还需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4.在注册资本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但公司仍需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注册资本数额,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三、
北京公司注册后必要步骤
在北京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进行一系列必要步骤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法合规。
1.公司需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和社保登记等手续,以便依法纳税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公司还需开立银行账户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3.公司还需根据业务需求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和资质认证等手续。例如,从事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企业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
4.公司还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以防范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新成立的公司能否成立子公司?
子公司的设立等同于注册成立新公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提交相关资料;
5、子公司注册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成立人数多少,公司成立人数
一个公司成立只需要一人以上即可。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两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三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