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贷款逾期被法院执行的情况,被执行人确实有机会与银行进行协商还款。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银行有权撤回执行申请。
2.在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并非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他们仍然有机会通过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达成还款协议,从而避免或减轻执行措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因此,被法院执行后,与银行的协商还款是可行的。
找法网提醒您,在执行过程中,并非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都可以被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是受到保护的,不得被执行: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这通常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还包括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以及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也可能免于被查封、扣押、冻结。
法院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法院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