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期间,是否能乘坐动车,主要取决于是否已被限制高消费。
1.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这通常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级别交通工具。
2.若被执行人未受到高消费限制,理论上是可以乘坐动车二等座及以下席别的,但应避免乘坐动车的软卧部分。
找法网提醒您,在法院执行期间,是否限制高消费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和履行情况。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视情况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限制高消费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非生活必需的高消费行为,促使其积极履行债务。
3.在法院执行期间,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很可能面临高消费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面临的限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如上文所述,失信被执行人被明确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级别交通工具,以及入住高档酒店、购买不动产或高档消费品等。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以及限制出境等。
3.职务资格限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限制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4.公开曝光: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
5.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还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包括在税务、工商、交通、教育等领域的限制和惩戒措施,以全方位限制其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
以上限制措施旨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促使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