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的保证金额,即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1.保证金额直接关联到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上限。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依据保险合同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对于定值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在全额保险的情况下等同于保险价值,而对于不定值保险合同,则有多种确定方法。
找法网提醒您,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1.保险价值,又称保险价额,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以货币计算的价值额,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
2.从本质上讲,保险价值是一个变量,它在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的这段时间内,可能因市场供求变化、科技进步、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3.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在于,保险金额是以一定时点的保险价值为基础确定的,但一旦确定便具有稳定性,而保险价值则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动。
确定保险合同的金额,即确定保险金额,主要依据保险合同的性质及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对于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确定通常有三种方法:
1.由投保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
2.由当事人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按照投保人会计账目最近的账面价值确定。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