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并非一概而论:
1.保险合同所涵盖的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及保险赔款等,其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及合同约定来判断。
2.通常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及养老金等,在婚后往往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中得到了明确界定。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基本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无论是个人还是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通过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