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顾名思义,是指那些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明确委托,在诉讼过程中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
1.他们是由委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选定的,因此这种代理关系也被称为意定代理。
2.委托代理人的角色在诉讼中至关重要,他们不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还负责在法庭上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以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委托代理人的选定具有自主性,即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代理人。这一特点使得委托代理关系更加灵活和个性化。
2.委托代理权由委托人明确授予,这要求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必须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和授权范围,不得超越权限行事。
3.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时,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合法性。这一流程确保了委托代理关系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找法网提醒,关于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主要遵循“不越权则不担责”的原则。即只要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超出其代理权限,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如果委托代理人超越权限给第三人造成损害,那么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超越权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属于无权代理或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其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2.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如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时,代理人还需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