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及实践,主要包括多种类型。
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后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直接明确了买卖、赠与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方式。
2.结合立法精神与实践操作,我们可以归纳出更全面的转让方式,包括抵债、交换、作价入股、合建、赠予及继承等。
这些方式均涉及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但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特性和操作细节。
找法网提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形式丰富多样,涵盖了直接交易与间接交易多个层面。
1.直接交易形式如买卖,即直接以价金支付换取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2.间接交易则包括抵债、交换、作价入股等形式,它们或基于债务清偿,或基于财产权益的等价交换,或基于合作投资的需求而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3.合建作为一种特殊的合作建房方式,也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特点在于合作双方共同出资出力,共享建成后的产权。
4.赠予与继承则更多地体现了非交易性质,前者是土地使用权人无偿让渡权利,后者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身份变更而发生的权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