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企业应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并准备齐全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这些资料包括企业的身份证明,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车辆价格证明,根据车辆是境内购置还是进口自用,分别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
(2)车辆合格证明,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辆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
(3)税务机关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3.这些材料提交后,税务机关将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报税联,其他原件则退还企业。
找法网提醒,当单位将车辆卖给个人时,涉及到的税收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即单位在购买车辆时已经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在将车辆转让给个人时,个人无需再行缴纳。
2.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1)若购买的二手车已办理免税手续,购买者需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2)若车辆底盘发生更换,也需办理补税手续。
在我国,存在几种特定情况下购买车辆可免税或减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可享受免税待遇。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同样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也属免税范畴。
4.还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或减税情形,如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购买国产小汽车、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小汽车、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指定型号专用车辆,以及纳税人购置的农用三轮车等,均享受免税政策。
这些免税或减税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特定领域的发展,同时体现国家对特定群体的关怀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