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其权利义务的明确界定是维护公职关系稳定、保障公共利益及公务员个人权益的重要基础。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如下:
1.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务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公务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
(2)公务员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
(3)公务员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体现公务员的公仆本色;
(4)同时,公务员还需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确保国家利益的至高无上;
(5)公务员还需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6)在保密方面,公务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维护信息安全;
(7)在纪律和道德层面,公务员应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
(8)公务员还应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2.公务员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务员享有执行公务权,即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以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2)身份保障权,即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
(3)工资福利权,即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以体现公务员劳动的价值;
(4)参加培训权,即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5)批评建议权,即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机关工作的改进;
(6)申诉控告权,即对有关处分和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控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辞职申请权,即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公务员,实现个人职业的自由选择。
(8)公务员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这些权利义务共同构成了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公职法律关系的基石,是国家和社会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