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制出境措施,首先需基于当事人的申请。
1.申请人应书面提出解除申请,明确阐述申请解除的事项、理由及事实依据,并尽可能提供被申请人的护照号码等关键信息。
2.申请书中应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解除限制出境的请求。同时,根据规定,申请限制出境及解除均需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其标准由最高法院统一确定。
1.解除限制出境的条件主要包括:
(1)被申请人涉及的民事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或双方达成和解;
(2)被申请人提供了充分、可靠的担保,以确保其不会借出境逃避民事责任。
2.流程上,申请人提交解除申请后,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1)若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完成在边防口岸的布控解除或归还被扣押的身份证件。
(2)被申请人也有权在裁定后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裁定的执行。
找法网提醒,书写解除限制出境申请书时,应明确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址等。
1.在申请事项部分,直接提出“依法解除被申请人出境限制”的请求。
2.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应详细阐述双方纠纷的解决情况,如已达成和解协议或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并说明解除限制出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同时,可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和解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4.申请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示正式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