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公司注销后,欠款依然有效,因此钱款理论上是可以要回来的。
1.公司注销时,应当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这意味着公司虽然不再存在,但其对外的财务关系,包括债权和债务,都需得到妥善处理。
2.如果公司注销前有未结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公司的清算组或相关责任人追讨。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注销,其原有的债务通常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
1.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资产会被变卖或处理,所得款项将按照法定顺序用于偿还债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
2.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出资额为限。
3.如果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那么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一条款为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清算组的组成根据不同公司类型有所区别,但目的都是为了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了结公司事务,并处理公司未了结的债权债务。
2.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以确保公司债务的合法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