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行政复议,是指驾驶人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后,若对处罚结果持有异议,认为该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有权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一种行政救济手段。
2.行政复议机关将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并据此作出复议决定。
3.简而言之,交警行政复议是驾驶人对交通违章处罚结果不服时,寻求法律途径进行复审的一种方式。
找法网提醒,在交通违章处理中,存在多种特殊情形,车主可据此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导致的违章;
2.车主在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产生的违章;
3.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违章;
4.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系统错误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产生的违章;
6.因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而造成的违章;
7.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时导致的违章;
8.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情形。
车主在遭遇上述情形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等,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交警行政复议,车主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方法。
1.车主应前往各大队机动车违法处理大厅,核查违法照片或录像,以确认违章事实。
2.若对违章记录仍有异议,车主可填写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同时附上身份证明材料、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等相关资料。
3.为加快复议进程,车主可选择直接前往支队办公大楼进行复议申请。
4.在提交申请时,车主应确保资料齐全,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等。
5.若车主委托他人代理复议,还需提供委托代理授权书及代理人的相关证件。
整个复议过程中,车主应保持耐心,积极配合复议机关的调查工作,以期获得公正的复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