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后,债务加入人确实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
1.这是因为债务加入是一种特殊的债务承担方式,其中新加入的债务人(即债务加入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2.当债务加入人履行了债务后,其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其已支付的债务份额。追讨欠款的方法多样,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3.若选择诉讼途径,则需确保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如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找法网提醒,债务加入后追偿的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原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这是最快捷、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若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
(1)仲裁是一种相对快速且保密的争议解决方式,但前提是双方需有仲裁协议。
(2)诉讼则是通过法院进行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提起诉讼时,需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
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原告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4.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并在法庭上进行调查、辩论等程序。
5.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若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义务,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