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失踪人口的报案,公安局首先会认真倾听并记录报案人的陈述,了解失踪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情况。
1.公安局会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的规定,对报案信息进行初步核查,以确定是否构成失踪警情。
2.一旦确认为失踪警情,公安局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迅速启动查找工作,组织警力进行搜寻,并可能采取其他必要的调查措施,以尽快找到失踪人员。
找法网提醒,民警在处理失踪人口案件时,会遵循一系列规范的流程。
1.民警会详细询问报案人,了解失踪人员的详细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
2.民警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和初查情况,判断是否为失踪警情。
3.一旦确认,民警会按照失踪警情的分级管理要求,开展相应的查找工作。
4.在查找过程中,民警可能会调取监控录像、走访相关人员、发布寻人启事等多种手段,以扩大搜寻范围和提高查找效率。
根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三条的规定,失踪人口的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详细地记载以下内容:
1.包括求助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等,以便后续联系和调查。
2.关于失踪人员的详细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口音、交往关系、身份证件号码等,这些信息对于识别和查找失踪人员至关重要。
3.询问笔录还应记录失踪人员的居住地、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等信息,以及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携带物品等具体情况。
4.民警还会询问求助人关于失踪原因和可能去向的推测,以及亲友和单位自行查找的情况。
5.询问笔录还会记录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以全面掌握失踪案件的线索和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