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怎么办转院手续
更新时间:2024-10-24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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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异地就医需转院,应先在5个工作日内,凭协议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向同级经办机构提交转院申请并等待核准备案。未经备案自行转院,费用将不予报销。
一、
异地就医怎么办转院手续
对于异地就医的转院手续,具体而言,患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当前协议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向同级经办机构提交转院申请,并等待其核准备案。
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未经备案而自行转往非协议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因此,患者在面对转院需求时,务必遵循规定的流程,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二、
异地就医转院需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在办理异地就医转院手续时,患者需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最关键的是本人当前协议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该证明需明确说明转院的必要性和目标医疗机构的名称。
2.患者可能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医保卡、以及原就医的病历资料等,以便经办机构审核。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患者应在申请前向当地经办机构咨询清楚,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三、
异地就医转院报销规定
关于异地就医转院的报销规定,主要遵循“先备案、后就医、再报销”的原则。
1.患者在转院前需完成备案手续,并在就医过程中妥善保存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就医结束后,患者需通过用人单位或自行前往同级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
2.经办机构将依据患者提供的材料和当地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将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3.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或转往非协议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报销。因此,患者在转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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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怎么办理手续
一、转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办理转院手续流程如下:
(1)住院前三天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
(2)需同时完成费用结算,相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转院时,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负责解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经治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接收医院做好交接。
二、异地转院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1、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参加本医保的常驻外地在职职工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参保登记时或每年11月11日至30日,由用人单位凭相关证明到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信息登记备案。
2、灵活就业人员通常不办理常驻外地就医备案,但已办理退休的除外。
3、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职工,办理常驻外地就医备案需具备本市城镇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常驻外地职工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应在居住地选择两家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基本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一定一年不变。在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住院费用需先垫付,然后凭相关材料通过用人单位到同级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普通病和慢性病医疗费在次年1月份同样通过此流程报销。
5、因病住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向同级经办机构备案,否则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如需转院诊治,应转往同级或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在5个工作日内凭书面证明报同级经办机构核准备案,否则转往非本人协议医疗机构的费用不予报销。
6、县(市)参保人员在市区居住,应在市区选择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当地经办机构备案。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如需转院诊治,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经办机构核准备案。
异地转院手续怎么样办理
异地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
2. 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
3. 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
4. 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5. 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此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外地住院怎么办理转院手续
异地转院手续办理首先需要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随后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接着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然后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最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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