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给女儿的房可能能够要回来,具体如下:
1.若该房产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通常情况下,赠与的房子便不能轻易收回。
2.若赠与尚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双方仍有机会通过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以收回房产。
3.即便房产已过户,若女儿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未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事等情形,赠与人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产。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房产的收回并非无条件可行,其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赠与的房产是否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二是受赠人是否存在特定的法定情形。
1.若房产已过户至受赠人名下,除非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否则赠与人难以直接收回房产。
2.对于尚未过户的房产,赠与人则可通过撤销赠与的方式收回。
3.《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权,但经过公证或具有特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关于赠与房产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第六百五十八条明确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的撤销权,但这一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特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便不适用撤销规定。
2.第六百六十三条还列举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具体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这些法律规定为赠与房产的收回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