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会的法人应由会长担任,根据相关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理事长或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2.根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1)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长(会长)担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可以由秘书长担任,一般应由会长担任。
(2) 如因特殊情况须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社会团体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协会法人年龄的规定是年满18。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协会法人的年龄要求与注册公司法人的要求相似,即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人作为法律上拟制的“人”,其行为需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表进行,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有资格担任协会法人。
找法网提醒您,在特定情况下,某些自然人将不得担任协会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其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故不能担任协会法人;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因其处于法律制裁期间,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因其涉嫌违法犯罪,不适合担任协会法人;
4.因犯有特定罪行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未逾一定年限的,如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等,以确保其已经改过自新并具备担任协会法人的资格;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的,为避免其再次导致组织破产;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的,以避免其利用协会法人身份逃避债务;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这些限制条件的设定旨在保护协会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协会法人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