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24-10-19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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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必须遵守和执行。如有不服,可通过其他途径救济,但原决定书在新决定前仍有效。
一、
行政复议决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当行政复议机关完成复议程序并作出决定后,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相关当事人时,该决定书即具备了法律效力。
2.这一法律效力体现在,行政复议决定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各方当事人均产生约束力,必须得到遵守和执行。
3.如有不服,可依法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但在未获得新的决定之前,原行政复议决定书仍然有效。
二、
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生效
找法网提醒,行政复议决定书在送达给当事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后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2.一旦送达完成,行政复议决定书即具备了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因此,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以送达为标志。

三、
哪些情况可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多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承包合同权益的;
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的;
8.申请行政机关发放抚恤金等但未获依法发放的;
9.以及其他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行政处分、人事处理决定以及民事纠纷的调解等事项,则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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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行政复议书一经作出即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范围做出区分的,即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吗
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