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
2.在共同诉讼中,若当事人败诉,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因此,司法鉴定费用也应由败诉方承担。
3.若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方当事人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关于“司法鉴定人是否需出庭”的问题,关键在于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是否存在异议。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经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2.这是为了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可验证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若司法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将面临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的相应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有异议时,首先应当审视该异议是否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
1.如果符合,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当经过法庭的审查,并在法庭上经过质证程序,以确认新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2.需要注意的是,重新鉴定并非随意为之,必须基于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并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