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实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明文规定,即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仍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
2.限制高消费主要是为了对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必要的消费限制,以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法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主要是当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禁止旅游、度假;
7.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以及禁止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0.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法人被限制高消费的解除途径主要包括两种。
1.通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来解除限制。当法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了义务后,法院会依法解除对其的限制消费措施。
2.通过提供有效担保或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许可来解除部分限制。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能提供有效的担保或得到司法申请执行方的许可,法院可能会解除部分限制条件,允许其进行必要的消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