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手续应当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1.申请人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包括申请书在内的相关材料;
3.经过材料审核,若符合确权条件,将办理确权登记。
这样的流程确保了农村房屋确权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和身份证等);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如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6.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确保宅基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确权具有明确的法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性,原则上仅限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权利行使受限性,农民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其出租、转让等行为都受到严格限制。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享有的这种福利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这些法律特征确保了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