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人立的遗嘱在继承人看来显得不公平时,需要明确的是,只要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得到遵守和执行。
1.这是因为遗嘱是老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的分配,属于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需要得到其他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
2.即便遗嘱中的分配方式在继承人看来存在不公平之处,也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
3.如果认为遗嘱可能存在某些问题或疑虑,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对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无论如何,都应当尊重老人的意愿和选择,遵守遗嘱的分配方式。
找法网提醒,在《民法典》中,对于遗嘱的分配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可以因为各种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体现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2.《民法典》还规定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以及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等内容。这些规定为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老人对于自己所定立的遗嘱不满意或者认为存在不公平之处,是可以进行修改的。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修改必须是在遗嘱人生前进行,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和实质要求。
2.如果老人已经去世,那么遗嘱就不能再进行修改。此时,如果继承人认为遗嘱存在不公平之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但无论如何,都应当尊重老人的意愿和选择,以及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