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和诉讼费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由败诉一方承担。
1.律师费通常是由委托方自行承担的,除非在合同中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该约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3.也有一些特殊情形下的司法解释规定,如合同纠纷案件、著作权和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找法网提醒,律师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非由法律明确规定,而是由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协商确定。一般来说,支付律师费有两种方式:
1.委托律师签订合同时即支付,这种方式通常按照比例来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
2.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这种方式属于风险代理,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1)具体是先付还是后付,或者事前交一部分、事后再交一部分,都可以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
(2)一般来说,律师的专业水准和案件的胜诉概率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律师费的支付方式。
律师代理的方式主要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1.一般代理主要涉及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
在这种代理方式下,律师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
2.特别授权代理则是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
在特别授权代理下,律师的代理权限更为广泛,可以代表当事人处理案件中的实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