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公司发生转让时,如果转让后员工的劳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且员工的权益未受到实质性损害,那么公司通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员工没有钱赔。
2.如果因公司转让导致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员工因此被辞退,那么员工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
找法网提醒,如果公司转让导致员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员工被辞退,那么员工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计算。
1.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以年为单位,每增加一年,支付一月工资。
2.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员工,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下的员工,支付半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那么经济补偿将按照三倍平均工资支付,但上限不超过十二年。
在以下情况下,即使公司发生转让,也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公司转让后,员工的劳动合同仍然能够继续履行,且员工的权益未受到实质性损害,那么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主动辞职: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而非因公司转让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公司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且公司决定不再续签,这通常被视为正常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符合其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总之,公司转让员工是否有权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员工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