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合并不愿意去能否拿到赔偿金
更新时间:2024-10-0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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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公司合并不愿意去,一般拿不到赔偿金。若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员工选择离职通常无补偿。但若新公司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员工可要求终止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一、
如果公司合并不愿意去能否拿到赔偿金
当公司发生合并时,员工不愿意继续在新合并的公司工作时,是没有赔偿金的。
1.当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员工选择不继续工作并不能直接获得经济补偿。
2.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因此重新计算工龄,员工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
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找法网提醒,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公司选择不续签时,员工是否有权获得赔偿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到期而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与上述公司合并的情况类似,即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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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型员工不愿意可以得到赔偿吗?
法律分析:公司转型导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基础发生变更时,员工与公司单位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除了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外,还需要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情形也适用于这一规定: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当用人单位依据上述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还包括: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能否得到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员工是否因公司合并而被辞退。通常情况下,公司合并后,原有的劳动关系会继续保持,劳动合同也依然有效,因此员工不会得到额外的赔偿。然而,如果公司在合并后辞退了员工,并且这些员工没有过失,那么他们是有权获得赔偿的。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发生变更,这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同样地,如果用人单位发生了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新的用人单位会继承原有的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变更或合并分立后的效力,但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临公司合并等变动时,员工最好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