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险理赔过程中遇到对方不给钱的情况,首先,作为受损方,您有权要求负责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考虑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您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您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
4.您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对方不赔钱时,您可以向以下机构申请调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交通事故的主管部门,他们有权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您可以向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他们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您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他们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找法网提醒,当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损失,并协商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如果对方同意协商并履行赔偿责任,则问题得以解决。
2.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会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3.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功或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
4.申请先予执行或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果您在治疗过程中急需资金,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或向交警部门咨询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