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更新时间:2024-11-03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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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贷款担保合同在特定情形下是无效的,如国家机关未经批准签订保证合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保证,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未经授权或超范围提供保证。
一、
贷款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贷款担保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被视为无效:
1.当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时,该保证无效。这是因为国家机关在未经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作为担保主体参与经济活动。
2.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则保证同样无效,除非这些机构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若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提供保证,那么保证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二、
哪些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无效:
1.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时,合同无效。
2.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时,担保合同无效。
3.若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担保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三、
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几种特殊情况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1.当担保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时,如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该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2.若金融机构或企业法人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而提供外汇担保,则担保合同无效。
3.当主合同无效时,保证合同也随之无效,除非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
4.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保证合同同样无效。
综上所述,当签订担保合同时,必须注意上述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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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多样化,处理时需特别谨慎。若放贷方未取得放贷资格,应停止继续放贷;若明知借款用途涉及犯罪,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则自始无效。具体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专业指导。
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条件包括:
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3.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4. 其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条件。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 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