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就是确定个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具体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资-起征点5000元)*工资所在级别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一公式清晰地展示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逻辑,即首先扣除社保后的工资,再减去起征点,然后根据所得的金额对应的税率来计算税额,最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最终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经营所得: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6.还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这些都是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的应税项目。
找法网提醒,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2.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3.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4.对于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这一规定保障了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时的权益。
5.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