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后做伤情鉴定是否可以不经过派出所的问题,答案是不可以。
1.伤情鉴定不能私自进行,而是需要由办案单位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请法医或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这是因为伤残鉴定的范围涵盖了多种情形,如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打架斗殴伤残,通常是由司法部门(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
3.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中,也明确规定了侦查实验需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禁止一切可能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因此,伤情鉴定作为案件侦查的一部分,必须按照法律程序,经过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再次强调,伤情鉴定不可以不经过派出所。
1.伤情鉴定需要由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书,并请法医或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2.派出所作为基层的公安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职责。
3.在打架斗殴等案件中,派出所会负责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开具委托书等工作,以确保伤情鉴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受害人或相关当事人不能私自进行伤情鉴定,而应当通过派出所等办案单位进行申请和委托。
找法网提醒,打架一周后仍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
1.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如果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3.即使打架已经过去一周,但只要符合鉴定条件,受害人仍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2)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将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如果不构成轻伤,将处以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伤情鉴定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