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用人单位收取员工入职押金这一行为,要明确的是,这是不合法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入职押金、保证金等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可能面临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找法网提醒您,关于用人单位能否扣员工工资的问题,关键在于其扣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下情况可以代扣或扣除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同样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因此,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时,用人单位应当谨慎处理,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