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当事人双方对赔偿数额自行协商不成,仍有权选择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管部门会依法予以立案,但当事人应按规定向交管部门提供有双方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材料。
3.这样的处理方式旨在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因“私了”不成而再次报案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时,若事故现场已经灭失,无法直接查证事故责任,交管部门会采取两种途径进行责任认定。
1.推定事故责任。
(1)这是指在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证据灭失等情况下,交管部门根据事故的损害后果、询问当事人及证人,以及要求当事人对现场进行描述等方式,综合判断事故责任。
(2)如果双方对事故现场描述存在分歧,交管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判定双方的责任。
2.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1)这通常发生在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碰撞位置及原因存在严重分歧,且没有证人加以证明的情况下。
(2)此时,交管部门会向当事人发出通知书,告知其由于未能及时报案导致证据缺失,难以确定事故责任,建议将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交由人民法院处理。
1.当交通事故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交管部门调解解决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1)这通常发生在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严重分歧,或者一方不履行已达成的赔偿协议的情况下。
(2)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明确事故责任及赔偿金额。对于判决结果,当事人应予以遵守和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条件(即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仍有权选择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真实的证据和陈述,以便交管部门能够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并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否报案?看完本文你明白了吗?如果你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还有疑问,不妨来找法网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