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过世后,关于其名下房产的归属问题,首先需要参考的是《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1.根据这部法律,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么房产的归属将遵循遗嘱的指示。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房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
(1)父母的父母、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平分该遗产。这意味着,如果父母没有特别的遗嘱安排,其子女将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平分父母的房产。
(2)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会开始继承,他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也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在继承父母的房产时,确实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是必不可少的,这通常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也是必须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会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包括合同印花税(通常为房屋评估价的0.05%)、登记费(通常为100元)和权证印花税(通常为5元)。
4.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来说,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还需要缴纳契税,税率通常为1.5%。
5.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他们在继承父母的房产时是免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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