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业主被称为物业的所有权人。这一称谓明确了业主对物业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只要取得了物业的所有权,均可以成为业主。
2.无论国籍如何,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组织,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均可成为物业的业主。
3.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租赁人并不等同于业主,因为他们只拥有物业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享有一系列重要的权利。
1.业主拥有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是业主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业主还享有共有权,这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
3.业主还享有共同管理权,这是为了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的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的权利。
4.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诸多权利,如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等。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益保障。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权决定一系列重要事项。
1.业主有权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这是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保障。
2.业主有权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以更好地行使业主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3.业主还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符合业主的期望。
4.在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方面,业主也有权进行决策。这些资金用于维护和修理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
5.业主还有权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提升物业的价值。
6.除了以上列举的事项外,业主还有权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的决策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确保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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